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校园内流浪犬数量有所增加,给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环境带来较大影响。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属地部门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及《陕西师范大学校园限制养犬规定》,现就加强校园流浪犬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
保卫处将联合辖区公安限犬部门开展流浪犬集中整治,移送专业收容场所妥善安置。
二、相关要求
1.禁止投喂驱赶。请勿在校园任何区域投喂流浪犬。投喂行为易导致流浪犬长期滞留校园,加剧流浪犬繁殖。
2.规范处置流程。师生发现流浪犬后,应立即联系保卫处处置,师生请勿随意驱赶或捕捉,以免发生意外。
3.强化门禁管理。各校门严格管控犬只进入校园,除导盲犬等工作犬种外,任何个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校园。
4.鼓励举报监督。若发现流浪犬聚集、伤人风险,以及违反校园犬只管理规定的行为,请师生及时联系保卫处。
三、联系电话
雁塔校区85308110
长安校区85310110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