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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
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一)

近日,我市高校内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为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识别同类作案手段,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某高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接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电话,称该学生涉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要求其配合警方工作,破获案件。学生在添加这名“警官”的企业微信后,“警官”将“最高人民法院”的链接发给学生,让学生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涉案信息,随后学生在网站上看到一张“法院判决书”,上面写有自己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以及“犯罪行为”。学生看过后彻底慌了,这名“警官”警告他不能告诉学校老师,否则将被开除,学业前途会受到影响,并表示警方正在侦破案件,希望学生积极配合,以便尽快结案,消除案件影响。随后,这名“警官”要求学生到校外指定场所当面了解情况。学生到场后,“警官”称因公务繁忙无法到场,发起视频通话与学生沟通。学生看到对方身着警服,言语规范,便信以为真。“警官”要求学生把银行卡内资金全部转入公安系统的“安全账户”。在骗子的诱导下,学生向“安全账户”转账20.2万元后,“警官”要求其再转8万元担保金。学生在向父母借钱时,父母发现其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于是立即报警,并上报学校。

在此提醒广大师生提高甄别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牢记以下几点:

1.如遇诈骗,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切勿病急乱投医。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电信网络形式办理案件。

3.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账。

4.凡是通过网站或者软件出示的带有“公检法”字样的通缉令、拘捕令、判决书等文书,都是诈骗。

5.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任务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6.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7.接到类似+(00)号开头的电话是诈骗电话,需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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