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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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长安校区治安科

科长:秦  天 电话:85310100

具体负责长安校区治安科工作:

1.协助负责长安校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2.负责长安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长安校区大型活动安保工作;

4.负责长安校区户籍管理工作;

5.负责长安校区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

6.负责长安校区校卫队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贺军辉   电话:85310100

1.承担片区法制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工作;

2.承担片区内单位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和督促工作;

3.承担片区内一般治安案件、事件和纠纷处理工作;

4.协助承担片区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5.承担片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外来人员治安管理、门禁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巡查等工作;

6.承担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值班执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高建峰 电话:85310408

1.承担长安校区治安管理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2.承担长安校区学校师生户籍管理工作;

3.承担长安校区技防、物防设备检查维护和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

4.承担长安校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5.协助承担长安校区门禁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工作;

6.承担长安校区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值班执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刘  超 电话:85310100

1.承担片区法制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工作;

2.承担片区内单位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和督促工作;

3.承担片区内一般治安案件、事件和纠纷处理工作;

4.协助承担片区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5.承担片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外来人员治安管理、门禁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巡查等工作;

6.承担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值班执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队长:吉存星  电话:85310116

全面负责长安校区校卫队工作:

1.负责校卫队员招聘、培训、考核、合同管理和工资、津贴、奖金等发放的审核;

3.负责学校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校园秩序维护工作;

4.负责110监控值班室的运行、设备和人员管理;

5.承担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值班执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副队长:翁小江  电话:85310116

1.负责车辆办证工作;

2.负责门禁收费、车辆门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交通标线、标识的维护和更新;

4.具体负责考勤、工资、津贴、奖金核算发放;

5.负责校卫队装备、器材、服装等物资管理;

5.承担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值班执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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