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相关业务办理要求,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员工,特制定校内人员居住证管理办法。
一、首次办理居住证
(一)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暂住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中之一)。
2.居住证明原件:按照教职员工或家属,分别选择下载附件1或附件2。
3.在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临聘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单位用工合同,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中之一。
二、办理居住证签注
(一)办理条件
1.居住证持有人在我校校内连续居住(就业、就读)的,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起,在有效期截止前30天内办理签注。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2.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1)教职员工、家属持下载的居住证明和原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在党委保卫部户籍室审核后到辖区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签注。
(2)在校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二选一)自行到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签注。
(3)临聘人员持单位用工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原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自行到辖区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签注。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办理
教职员工、家属、临聘人员:下载填写《居住证明模板》→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签字)→保卫部户籍室确认盖章(签字)→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在校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读证明→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二)期满签注
1.教职员工、家属:下载填写《居住证明模板》和原居住证→保卫部户籍室确认盖章(签字)→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在校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读证明→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临聘人员:持用工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原居住证→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长安校区户籍室办公地点:党委保卫部院内1层103室;联系电话:029-85310408。
郭杜派出所户籍室办公地点:长安区文苑中路与建业二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北;联系电话:029-85843608。